在網路上找了一下 有關失業救助的部分
首要就是趕快努力累積到一年的年資吧^^
大家加油!!!!!!!

就業保險法第四章 保險給付

第十條  本保險之給付,分下列四種:

一、失業給付。

二、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失業之被保險人其全民健康保險保險費補助。

前項第四款之補助對象、補助條件、補助標準、補助期限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另定之。




我只針對兩項說一下

申請失業補助金
請準備
1.身分證正影本(正本驗畢後歸還)。

2.離職證明書正影本(非自願離職證明書)

3.金融機構(含分行名稱)或郵局存摺帳號封面正影本。

4.個人印章。


失業給付最長發給6個月。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者,本保險年資應重行起算(註1)。

P.S 失業救助金計算方法:前6個月投保薪資的平均*60%,為您個人 一個月的失業補助金


(註1)
投保勞保時所繳的保費中含有 1.就業保險法2.勞工保險二種

1.失業給付於91年起為就業保險法所支付,而年資所指的是參加就業保險法的年資

2.勞工退休金的年資是針對勞工保險,就業保險與勞工保險是二個法令所以領失業給付是不會影響到勞工保險的退休金領取及年資相關規定的<最後面有補充說明>

3.失業補助期間你沒有工作沒有投保當然這段期間是不計年資的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被保險人符合下列情形者,得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
符合失業給付請領條件者。
於失業給付請領期限屆滿前受僱工作,並依規定參加就業保險滿三個月以上
申請提早就業獎助津貼應該是要附在職證明(蓋公司大小章),不需要勞保證明喔;應檢具文件
(一)填妥提早就業獎助津貼申請書暨給付收據。(勞保局網站可下載)
(二)就業加保滿3個月之最後就業(加保)單位在職證明書正本(需加蓋投保單位及負責人印鑑)。
(三)國民身分證或其他身分證明文件正背面影本。
(四)被保險人名義之國內金融機構存摺封面影本。
逕寄勞保局(地址:請查各地區勞保區地址)辦理

P.S 提早就業獎助津貼計算方法:失業救助金*50%,為您一個月的提前就業獎金金額
(註) 因失業給付補助上限為6個月。但在請領失業給付這6個月中就業了,在新職穩定就業3個月後,可請領你剩下未領的失業給付的ㄧ半,也就是政府給您的提早就業獎金。

簡單來說
只要去申辦申請失業補助金,可領的期限就是六個月(請看最後補充說明),
只是領到的是失業救助金,還是提前就業獎金。

以我的例子來說
我可以領到
薪水X60%X6(個月)X50% 的提前就業獎金
雖然不是多大筆錢
不過不無小補阿

在這啥都漲價的社會
跟政府要點錢回來 是一定要的啦^O^
而且 不扣稅

朋友啊
不要嫌麻煩嚕(其實也不會多麻煩)
我大概才花 半小時多吧
就辦好了

去跟政府搶點錢回來吧
自己的權益 自己爭取哦 ^_^

【補充說明】
勞保年資跟就業保險年資是分開計算的。
失業救濟金是屬就業保險年資,所以是不影響勞保年資
所以失業救濟金當然也就不限一生只領一次,
只是"領滿6個月失業給付,經重新起算年資(滿一年)後,2年內再請領失業給付,以發給3個月為限,領滿3個月者本保險年資應自再受僱日起算。"

【舉一反三】
簡單來說
如再度失業
只要保險年資滿一年以上即可申請失業救助金
但如距離上一次領取,一年不滿兩年,只會申發3個月
換言之,間隔兩年,即可申發6個月


以上是我親自去辦理過的經驗哦
有問題也可以問就業服務站的人^_^

祝大家趕快找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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